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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防盗务实》
来源:转载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2012-02-19 | 浏览:2752次关闭此页
家庭防盗务实》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安全和幸福不仅关系每一个公民的切身利益,而且还与社会稳定和幸福息息相关。应当看到,在古今中外的犯罪侵害中,家庭历来首当其冲,成为犯罪的高发点。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的家庭侵害案件,主要是入室盗窃、抢劫、强奸案件。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居住环境,家庭基本功能,家庭经济状况,家庭人员结构等都发生了重大变化。无论是何种对家庭侵害案件都有增多的趋向。所以我们应当加强家庭防范工作,积极发挥每一户家庭和每一个家庭成员的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的能动作用,以确保千家万户的安全和幸福。
<居民住宅安全防范>
     家庭安全防范,首先是居民住宅的安全。居民住宅安全不仅每一个家庭应当重视,而且全社会都必须关心,要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来提高居民住宅安全的水准,抑制针对家庭所实施各种侵害的嚣张气焰,保证千家万户住宅安全。对于家庭住宅安全,可以有各种各样的对策措施,但按照美国国家犯罪防范委员会的专家乔•迈勒在路易斯威尔大学所说的那样:“最好的保护自已财产的安全的办法不是去抓罪犯,因为罪犯一般很难抓,而是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这对于广大家庭住宅来说,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也可以说,居民住宅安全是家庭防范侵害的前提和基础。
一、居民住宅受害的现状和特点
如果说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那么在现代社会,这个社会细胞也呈现不安全格局,针对家庭的犯罪侵害行为,在世界范围内都处于不断增多的发展态势中,尤其是以侵财性质的入室盗窃、抢劫等案件居多。在美国家庭安全是由来已久的话题,每年有200多万家庭遭受盗贼的洗劫,许多城市家庭被盗概率已超过了39%,盗贼每年盗走35亿美元的财物。
据我国公安部统计从2000年至2007年止.每年发生的盗窃案件百多万起,在其中,发生在居民住宅的占主案数的41.5%。由此可见,居民住宅安全防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首先,家庭居住条件的变化,使人际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邻居间的社会监督作用明显下降。随着经济的发展,城镇居住条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人们正从棚户区或院落式居住向比较集中人楼房式,单元式居室发生,拔地而起的高楼,为人们提供了舒适的居位环境的同时,也使得传统的邻里关系发生的根本性的改变,由于现在新建的住宅内部一般都是单元建筑,以家庭为单位,设施配套,自成体系。虽然居住的得很近,但往来很少,邻里关系疏远“东家不问西家事,各人自扫门前雪”。已经成为相当普遍的社会现象。从积极的方面来看,原来邻里之间经常发生的矛盾纠份大大减低,但同时邻居之间相互了解情况,平时互相关心和照顾这样一些有利于防范的因素也随之减少,邻里间的社会监督作用相对削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在众多的居民中自然发生,并被违法犯罪份所利用。
其次,在迅速城市化过程中,城市的规模在扩大,老的城区在改造,新建了许多居民住宅小区和房屋。不少新造的楼宇和居民住宅在强调美观,讲究经济效益的同时,忽视了建筑上的安全防范,致使许多建筑存在安全上的隐患和漏洞,影响了楼宇和居民住宅的防范功能。例如,底层围墙太矮,盗贼能够轻而易举地翻墙入室;一些楼房的下水管离窗口很近,给窍贼爬上滑下提供了可能;楼梯花窗与阳台间的距离较近,窍贼可以随意从楼梯旁的窗口处爬入任何一层楼,住房的门窗材料结构不结实,甚至连防盗门窗也无安全可言。很容易被盗贼在短时间内破坏后入室作案。在居民家门前没有安装照明路灯,……
第三,盗贼作案条件发生变化的同时,居民的财产等有明显增加,而居民的防范意识却有所下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收入有了比较快的增长,家庭的高档物品和现金,储蓄等有明显增加,而居民的自我防范意识却没有相应的提高,许多居民疏于防范,为贪图方便等原因,在家中存放了大量的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使入室作案的盗贼能够获得较大的利益,从而又进一步诱发了窍贼的作案心理。许多居民认为,现在的新公房与旧的民宅相比,建筑结构好多了,安全有了保障,盗贼不易作案,所以防范意识比在平房杂院里有所淡化。特别是有的居民住宅区建立了治安保安队等,加强了夜间巡逻和日常守卫,特别是有了物业管理后采取了封闭式的管理和防范措施,不少居民从此认为家庭安全有了保证。这就造成了许多家庭将自家的安全寄托在外界的防范上,而没有考虑自身的防范问题;也有些家庭虽然考虑到了家庭安全,也购买了各种形式的家庭财产保险,但由此造成了思想上的麻痹大意。认为反正出了事保险公司会负责赔偿,何必自己多操心,由此产生了宁愿花钱买保险,不愿花钱去防范的不正常情况。从家庭被盗情况分析中可以知道家庭被盗很大程度上是与人们的防范意识差有联系的。那些大咧咧、粗心、马虎,疏于防范的居民家庭,比较容易受盗。
第四、家庭住宅被盗案件的多发是与所在区域的发展和管理很大关系。就以居民住宅区发展过程来看,由于开始建设以及建设工程中,参与建筑的外来人员较多,治安比较复杂,特别是建设过程中大多是边建设、边陆续有人住进,治安比较复杂,这就容易发生家庭盗窃案件。如果居民住宅区完建成后,各种管理措施紧紧跟上去,情况就会发生明显好转。但现实并非如此。尽管居民住宅区已经建好了,但许多居民住宅的管理迟迟没有配套抓好,包括基层自治组织,群防群治队伍等未及时建立,缺少围墙和值班岗亭,局部住宅区不设防的现象比较突出。客观上造成各种人员进出自由,违法犯罪份子很容易进入住宅区作案。一些地区人户分离现象严重,居民住宅楼居住人员成份复杂。可以这样认为,凡是居民住宅区管理薄弱的地方,往往是居民住宅区容易被盗的地方。
尽管侵害家庭的案件类型,五花八门,但主要是以盗窃、抢劫和入室强奸为主,特别是撬门扭锁,翻墙爬墙、入室盗窃居多。有的入室盗窃案还伴随着抢劫、强奸、伤害等针对家庭中的老人、妇女、儿童等的人身侵害。针对家庭中的侵害案件,主要有如下特点:
1、家庭的居住环境。从城镇居民量侵害地区分布看,以城多结合部、老居民区的住房等为突出,因为这些地区防范不严、住户复杂,作案后容易潜逃。目前许多地区建设的高级住宅公寓,一般门卫看护较严,案件较少发生。但也有些高级公寓经常发生案件,这既有违法犯罪分子觉得在那里有利可图的因素,同时还与有些高级公寓疏于管理防范乏力有关。
2、家庭的层数,一般底楼和顶层易遭侵害。底楼主要是离出入口近,易于逃离,又加上底楼住宅一般有天井,违法犯罪分子可以轻易举地从天井的围墙上爬入作案,而顶层则因为无人员通过,作案相对比较安全。
3、作案对象选择。盗贼在选择作案对象上总是把那些容易作案,可以获得较大利益的家庭作为首选目标,其中有的盗贼是以家庭的装潢程度作标准,认为装潢标准高的,往往是有钱的人家,针对这样的家庭才是有利可图,也有的盗贼专门选择新婚之家,认为这样的家庭买了不少高档物品,有油水可捞;也有的盗贼是选择双职工家庭,他们白天无人在家,作案比较安全。有的盗贼在侵害前会有踩点的准备工作,也有些是临起犯意而作案的。
4、作案时间。盗贼在作案时间上具有随机性,许多盗贼萌发了犯意就随时可能作案,但是对不同的作案对象,内容会有不同的作案时间要求。所以,更多的案件是有时间性的,盗贼要通过采点观察,选准作案目标,实施犯罪行为的。从侵害家庭住宅的案件看,白天多发生于上午8点—11点,下午2点—4点,晚上入室作案常常是在后半夜人们睡熟后撬门入室作案的。
先对家庭成5门入室作案。现在,许多违法犯罪分子手段狡诈,凶狠,常常带有凶器,特别是暴力性的犯罪尤其突出和明显。如在作案过程中被人察觉或遇到反抗时,就会产生杀人灭口的、作案手段工具。不法分子惯用的作案工具手伎俩主要有两大类:一是随身带有小型的作案工具,撬棒、插片等,极少数带有气割设备等,凡发现家庭无人,就用工具作案;另一类是上门推销商品、查煤气、水电等,骗开房门入室抢窃,如果发现家庭无人,也可能转化为撬念头。在少数地区还发现夜间用麻醉物品正员实施麻醉,然后从容作案的。
盗贼频频对居民住宅的侵害行为,危害性大,社会影响恶劣,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的常的工作生活秩序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和影响。因此,加强千家万户的防范工作,抑制对居民住宅的侵害案件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是治安防范需要重点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二、居民住宅标准
居民住宅安全的前提是要有符合安全要求的合格的住宅。但是,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住宅发展商在设计建造居民住宅过程中,从美观,成本角度考虑较多,而对治安防范角度考虑较少,甚至为了花费最少的成本实现最大的经济效果,制定了不符合安全标准住宅设计,使用了许多不符合防范要求劣质建筑材料,造成了许多围墙、门窗设施严重不符合安全标准,一些技防措施不落实,给居民住宅安全带来了严重的隐患。
对于广大居民来说,常常面对是已经建设好的新居、或者是住下来后才感到安全上存在问题,其实,此时来谈居民安全似乎为时已晚。但为了家庭的安全和幸福,许多家庭还是在现有的房屋结构上来加强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特别是许多家庭的铁门、铁栅栏是在遭窃后才“亡羊补牢”的。这样既费时费力,而且还影响居住小区的整体美观。因此,防范工作要加强规划。制定居民住宅安全标准,并依照法律规定严格执行。我国为加强城市居民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居民住宅安全防范功能,保护居民人身财产安全,建设部与公安部于1996年1月5日下发了《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管理规定》,要求城市(包括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必须具备防撬、防踹、防攀缘、防跨越、防爬入等安全防范功能(这里指居民住宅安全防范实施,是指附属于住宅建筑主体并且有安全防范功能的防盗门、防盗锁、防踹板、防护墙,监控和报警装置。以及居民住宅或住宅区内附设的作案值班室),并对规划、设计、建设、主管部门、施工单位材料、质量监督部门分别提出要求和检查标准,同时对治安设施的选址定点和配套工程建设也提出了明确要求。这就从房屋的图纸设计开始,一直到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为止。都有一套规范化标准和要求。
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必须纳入住宅建设的规划。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从目前的情况看,新建的居民住宅,绝大多数已经从设计上解决了安全问题。如不少已经安装了防盗安全门、电控防盗门,部分还安装了门磁开关、紧急按钮等技防设施。但还是有不少住宅没有按有关规范、标准、规定进行设计,或者擅自改动了设计文件中安全设施内容;或者使用未以鉴定或者鉴定不合格产品、材料、设备,或者安全防范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交付使用等等。针对以上问题,公安机关应当对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管理负起监督检查职能,要通过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对违法行为的严后处罚,来保证有关标准能够切实有效地予以落实。
三、居民住宅技术防范设施
借助外界的力量来保护自己的家庭由来已久,最典型的就是狗在家爱护院中的作用。狗在家庭安全防范中扮演着相当重要的角色,即使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也不例外,这是因为狗可以有效发挥威吓和阻止不法侵害。当然人们还非常注意其他方面,例如一般盗窃都从门、窗进入的,而且有一定的时间要求,时间越短安全度越高,有人研究认为,破门而入的盗窃一般不会超过5分钟,如果不能在这个时间内不能够将安全装置弄开,他们便会因为害怕等原因离开而寻找下一个目标式待机行动。《城市居民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后指的居民住宅防范设施,是指附属于住宅建筑主体并且有安全防范功能的防盗门、防盗锁、防踹板、防护墙、监控和报警装置,以及居民住宅区内附的作案值班室,现在许多新建的居民住宅已经将居民住宅技术防范设施建设规化和建设进去了,许多老的居民住宅建筑也注意对房屋的入口(包括门、窗等)的加固和使用硬锁、窗栅来防范受害。
现代居民常用的防盗设施绝大多数都是小铁门、铝合金门和一般电控防盗门,其他形式的报警设施微乎其微,随着科学技术手段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一些地区和有些家庭也开始使用电控防盗门,楼宇对讲,可视门铃等家用报警器。居民住宅所安装的各类防范设施是否达到防范的需要,则非常令人担忧。像防盗小铁门和铝合金门一般价格都在250元左右,高档的在千元以上,对于工薪阶层来说,这样的价格还是能够接收的。但是,小铁门、侣合金门作为一种简易的安全措施,与其说是防盗,还不如说是居民心理上的一种安慰,至多是对小偷小摸的防范,由于这些用铁管制成的铁门和用铝金制成的门、防撬防砸功能较差,犯罪分子很容易撬门而入。现代犯罪分子很容易入室作案。而居民一旦发生钥匙遗失等情况,则很难打开家门,至于一旦发生火警或地震等意外情况,则对于人员的疏散及求援发生困难。因此小铁门、铝合金门很难取到防范的作用,尤其对那些狡诈的犯罪,对于那些惯犯、累犯等,效果并不理想。至于其它的防范设施或者由于价格偏高,居民无法承受,或者由于误报率高、安全系数不高,难以取到防范实效,或者由于操作使有不便,居民有意见;或者由于质量问题较多,维修服务跟不上等等,使比较有效的居民家庭防范设施在推广过程中遇到了不小的阻力。
《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管理规定》中要求在居民住宅技术防范设施的建设中,应当遵循以原则:(1)适用、安全、经济、美观;(2)符合消防法规、技术法规、标准要求和城市容貌规定;(3)符合当地居民习俗;(4)因地制宜。必须注意到,我们一方面要在提高防范设施的科技化上下功夫,另一方面要在经济适用性上多考虑。居民住宅的安全防范、经济适应是非常重要的,否则的话,就不易被居民所广泛接受。
居民家庭中比较常见的入室作案,许多案件在发案对并没有什么明显的技术手段,而是极其简单的。如现在发生在居民家庭中的入室盗窃,常常是趁失主不在现场或失主熟睡后用软插片启锁入室盗窃的。从作案的插片工具看,系用身份证、可口可乐塑料瓶等类似赛路或厚涤纶纸制作成对应插片工具,富有弹性和韧性,便于插入门缝弯转并能着力。犯罪分子选择的作案对象主要是老式房底楼,利用门隙大且来安装防撬角铁,未上保险的司别令门锁,还有多层楼房中四楼以上的楼面积中无铁门或铁门未锁的住户,用软插片启锁入室盗窃的。对此,可通过改进住宅门锁。拉手和提高防范意识,就能够有效地防范这类多发性的作案。由于用锥物利器撬门来拨动锁舌会有声音发出,在夜深人静的晚上必然会惊醒室内的居民和邻居,作案人就不会像现在那样大肆无忌惮地作案了。房主晚上入睡前要将门锁的保险上好,可推广的方法之一,就是将警句字在宣传粘贴纸上,贴在室内门锁旁,时刻提醒人们睡前不忘上好保险。
四、家庭日常安全防范要点。
家庭成员平时千万要注意安全,任何时候都不要有半点疏忽。家庭成员日常防范的要点有:
家庭现金、存折、债券、金银首饰等贵重财产要妥善保管,不要轻易放在枕头下,抽屉里人们熟知的地方,特别是存款单等要与户口簿,身份证明等分开存放,以免失窃后减少损失。
不要公开自己外出的秘密,当外出探亲,旅行、工作将离开家庭较长时间时,往往要请邻居帮助照料家庭大门,包括应当让邻居帮助收邮件,因外经常发现,罪犯根据家庭邮箱内的报纸、信件等,来判断该家中人员是在家中还是离开了?
平时不要将家庭大门的钥匙交给外人,尤其是陌生人。万一家庭大门钥匙遗失后,或者更换佣人后,要及时更换门锁。
当居民在家中或者离家时,切莫忘记锁门,即使离开家庭一会儿时间或者到楼下去取报纸,或者去小店购买物品,也不能麻痹大意。
当一个人单独在家时如果有人敲门,千万不要开门让陌生人进入,而要想法弄清楚来者是何人后才开门,特别是居住在公房的居民,或者家中仅有老人、妇女、儿童时,更要提高警惕,以防万一。尤其要注意有人利用推销产品,检修房屋及设备,查水电、煤气表等为借口,或者谎称找人等,骗开房门,实施抢劫等行为!
平时要对家庭内的电话,人员活动规律注意保密。例如,如果有陌生人打电话来,应让对方报身份及事由,千万不要把自己的姓名、地址及家庭电话告诉对方以防陌生人打电话来查探你家的情况,发现是否有人或者是什么人,准备实施侵害行为。
在炎热的夏天,一般不宜开门睡觉,在底层居住的家庭,在没有装好铁栅等安全设施前,也不要轻易开窗睡觉。要提倡和推广“睡前一分钟安全检查”不管任何人在家,临睡前都要巡视家中的门窗是否关门,要在家庭贵重物品上做好持久性标记(除非对此财物加以明显,彻底的破坏,否则此标记无法消除)。以降低财物的原始价值,威吓不法分子和一旦被盗后有利于认赃破案。同时要鼓励和倡导参加家庭财产保险,这样,既使真的遭受了损失,那怕是巨大的损失,也可以得到一定补偿。
事先与邻居订立守望互助意向,平时要相互照顾,万一发生危急时,要相互援助。
五、家庭防范应急措施
家庭安全防范是必要的,但既使采取了安全防范措施的家庭,都不可能万无一失,所以,每一个家庭成员都应当了解和掌握一些基本的家庭应急措施,主要是:
当回到家时,如果发现家中的大门敞开,或者家中有动静时,千万不要轻易进入,这是因为作案人可能还在屋里,如果此时冒然孤身入室会有危险。正确的办法是:如果门锁未遭到破坏,应立即将门反锁,然后应立即设法民邻居联系。或者向“110”报警;如果门锁已遭到破坏,且作案人已经察觉,可以将门死死拉住,同时大声叫救。如果作案尚未发现,则应悄悄地多找几个领导来帮助擒获作案人,也可以马上报警。
当回到家时,如果发现房内物品凌乱不堪,已经有人入室作案时,一定不要急于查看自己家庭所受到的损失,否则会破坏现场,给案件的侦破工作带来困难,正确的做法是小心地退出去,保持现场原状,然后把门关好,或者请领居代为看管,不让其他人进入,然后想方设法报警。
当回到家时,如果打开家门后发现家中有不速之客在场,而估计明显敌强我弱,自己不是他的对手时,如果能够与之周旋(或假装屈服或制造假相)则尽量予以周旋,设法通过周旋来制服之,或者高声呼救,争取获得报警机会,也可以偷偷摘下电话按下报警号使家庭中发生的任何声音都可以传出去(居民家应预设报警电话以便应急处理)。此时,除了心理要沉着冷静外,关键要占据有利的位置,例如,应当抢先站在门口,想方设法获取棍棒、灯具、铁器等物品准备抵抗,也可以躲进另一房间锁好门后,通过窗户向外呼救。
六、家庭住宅防范中的社区工作
公安机关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等对千家万户的安全负责不可推卸责任,特别是基层派出所和警署,要大力加强组织发动工作,根据各个不同时期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律和治安动态,积极鼓励群众因地制宜开展防范活动,帮助居民掌握基本的防范方法。具体的途径和方法可以多种多样,例如,加强对组凭房屋的管理,随着新公房的不断竣工,新的居民不断搬入,同时,在不少新公房内位着许多不持有本地区常住户口簿的本市居民,他们有的是出钱向私人或物业公司租赁的,有的则是被安排临时过渡的,也有的是亲戚多余房屋让其居住的,公安部门要加强管理,防止违法犯罪分子混杂其中作案,又如,可以通过居(村)委会,治保会等,向居民家庭发公开信,印发防范资料,办黑板报,贴标语等途径和方法,及时向居民通报治安方面的信息和形势,提高当前防范措施和要求,使治安防范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对于具体家庭的安危来说,要保证自身的安全,主要还得靠自己,只有每一户居民真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才能有效地防范来自外界的侵害居民住宅的安全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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